[阅读]夏洛的网

蓓啊 发表于 2008-06-06 19:07:02

E·B·white[夏洛的网]是一部很好的童话,因此,也像所有好的童话一样它暗藏悲伤。但我拿当它一个有趣的故事来读。
故事里没有一个坏蛋。主角是聪明而能干的夏洛,这是一个如同夏日般的存在。我敬佩她。
小女孩芬着墨不多,但我实在喜爱这个女孩,从看到开头那个清晨,她救下那只刚出生的小瘦猪,早上去上学的时起--
“孩子们奔向大路,爬进汽车。车中孩子芬一个也没理睬。她光是坐着,呆呆地望着窗外,想象世界多美,她竟有照管一头猪的全部权力。”
芬能听懂动物们的交谈,每天下午坐在挤奶凳上一声不吭,所有动物拿她当同类。
还有一个有趣的角色老鼠谈波顿,这是个自私的家伙,但是到了该搭把手的时候,可也没少了它出马。
故事很感人,作者写的时候一定充满温情,他必定爱着笔下每一个角色,猪啊鹅啊都是他的孩子。

翻译很受争议,由某著名书评引发。--我想看很多人应该看过那个书评,大意是说,现今流传的任溶溶的版本不够好,肖毛的中庸,而几近失传的康馨版最优秀。
我看的是康馨版,另外那个两版还没有来得及看全。康馨版的文字简炼,语感超强,故事十分有密度。——中国早期翻译家的文笔都是了不起的,这一点毫无疑问。肖毛版也许我会看,也许不。任溶溶版有看过片段,觉得有些……河蟹,因此不会再看。

P.S:康馨版现在估计买不到,我看的是从网络下载的电子书,找的过程有点困难。因此,如果有谁找不到,如果有缘进了这里,那么就留下你的信箱吧,节省时间,一起分享。

早年康馨版[夏洛的网]封面↓↓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以下是部分笔记摘抄
-----------------
01.芬天亮就起,在世界上打抱不平。结果,她得了只猪。当然很小;但无论如何,猪还是猪。
02.孩子们奔向大路,爬进汽车。车中孩子芬一个也没理睬。她光是坐着,呆呆地望着窗外,想象世界多美,她竟有照管一头猪的全部权力。
03.“桥不是用来捉东西的。他们光是从桥的一头走到另一头,以为另一头的东西总比这一头好。要是他们头朝下脚朝上,从桥上倒吊下来,安静地等待,也许会有好东西出现。可是不-人们就是忙呀,忙呀,忙呀,一分钟也不停。我很高兴我是惯于坐待的蜘蛛。”
04.威伯听见树蛙的叫声和偶尔传来厨房门的碰撞声。所有这些声音使他感到舒适、幸福。
因为他热爱生命,同时也热爱成为这夏夜世界的一部分。
母鹅来了,后面跟着七只小鹅。他们伸长脖子,象奏乐似的不断叫着,很象一小队吹笛者。威伯满怀着爱意听着。
05.“你应该先充实自己。我要你好好睡觉,停止担忧。永不匆忙,永不担忧。细细地嚼,尽量地吃,可是一定要剩下一点,留给谈波顿,增加体重,保持健康,这是你作得到的。保持正常,不要使神经失常。你觉得你懂这番话么?”
06.“上次我荡秋千的时候,几乎撞着一只燕子,”他喊道。
07.“一只老鼠从来不知道及时需要什么,所以我永远不扔掉任何东西。”
08.蟋蟀们觉得向世人警告夏天不能常驻是他们的责任。就是在一年中最美丽的日子——在晚夏转为初秋时——蟋蟀们也在散布关于凄凉和变迁的谣言。
“夏已完了,去了。过不多久,下霜的日子就到了!”蟋蟀们唱。“再见,夏天。再见!再见!”
羊听见蟋蟀唱,觉得不自在,就在草原的篱笆上弄了个了个缺口,纷纷穿过小路溜进田野。
公鹅发现那缺口,带着全家溜进果园,去啃食那些掉在地上的苹果。一棵沼地中的小枫树听见蟋蟀唱,急得浑身变成鲜红色。
09.“明天早上告诉你,”她说。“等到第一线阳光射入天空,麻雀们开始骚动,牛群摇着锁链:公鸡啼,晨星退,汽车飞驰过公路,这时候你抬头望这角落,我会给你看我的杰作。”
10.谁也没有过这样一个朋友——多情、忠诚、多才。
11.那猪常常有朋友和慕名的人来访,因为谁也忘不了他那年取得的胜利和蛛网的奇迹。不论日夜、冬夏、春秋、阴晴,仓房中的生活总是很舒适。在威伯看来,这温暖可爱的地窖是最适宜居住的地方。那里有饶舌的鹅、变换的四季、太阳的热,燕子的飞来飞去、老鼠的亲近、羊的一成不变、蜘蛛的爱、一牛粪的气味以及其他一切美好的东西。
威伯始终没有忘记夏洛。虽然他深爱她的子子孙孙,但没有一个新的蜘蛛能够代替夏洛在他心中的地位。她自成一格。真朋友和好作家都很难得,只有夏洛二者都是。


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最新评论

  • 2008-06-07 11:45:23

    话说于晴的大兴2我还没看到呀,啥时候才能解禁啊?啊啊啊。。。
    看了你的留言,我又想去重温了

    第二部有电子版的,就是那个很恶心的爱搜小说网站出的那版本,应该是全的。挺好看的,两人的婚姻生活居多。很于晴的风格,标准的沉淀后开始发光的文字。

发表评论

* 昵称

已经注册过? 请登录

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

Email
网址
* 评论
表情
 
 

分类小组论坛
杂谈, 娱乐、八卦, 文学、艺术, 体育, 旅游、同城, 象牙塔, 情感, 时尚、生活, 星座, 科技

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,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,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.

相关法律法规
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
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